关于开展计划内人事租赁员工转为事业编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4-15浏览:


上体院人字(2013)4号

关于开展计划内人事租赁员工转为事业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计划内人事租赁人员转为事业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人员范围:2010年及之后进校工作的计划内人事租赁员工

2、用工部门、岗位名称及数量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1

学院办公室

行政秘书

1

2

组织部

老干部办公室干事

1

3

人事处

人事管理(博管办)

1

4

教务处

竞赛训练管理

1

5

教学管理

1

6

监察处、审计处

审计监察员

1

7

后勤产业管理处

设备管理

2

8

武保处

行政秘书(内勤)

1

9

中国乒乓球学院

行政秘书

1

10

教学秘书

1

11

继续教育学院

招生管理

1

12

教学管理

1

合计

13

2、工作程序:

(1)个人撰写工作总结,填写申报表并上报用人部门;

(2)用人部门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虑申报人工作期间的表现,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3)人事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4)学院人事工作安排小组审批;

(5)院长办公会会议审定。

3、时间节点:

4月19日(星期五)前,用人部门上交员工工作总结及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件:上海体育学院新进教师及其他人员录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