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之皓同志任职的通知

日期:2013-05-21浏览:

上体院干字〔2013〕8号  

关于施之皓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经党委研究决定,并经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同意,施之皓同志任上海体育学院院长助理。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