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终院统一考试将于2013年6月17日-21日进行,现就有关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期终统一考试日程安排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终院统一考试日程已定,详见附件。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考试领导
形成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考风是高校教育环境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考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风、学风建设,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更关系到能否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考风建设对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二级学院各级领导应把考风建设、整肃考纪作为一项重要而又十分紧迫的工作常抓不懈。
三、加强考前教育,树立良好考风
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建设,坚决制止各种违纪、舞弊现象,净化校园环境,形成公平、公正、规范的考试氛围,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师生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使学生、教师都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考试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要求同学们树立“作弊可耻,诚信受益”的意识,认识到违纪、作弊的严重性,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开始进入考场,并按排定座位就坐。将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核查。无学生证或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2.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按旷考论。考试30分钟后,经允许可离开考场。
3.参加考试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书、书包、笔记本、笔袋、笔盒、眼镜盒、纸张等非考试用具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严禁将手机当作时钟使用。
4.考生就座后,检查桌面、桌内及地面是否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或文字资料,有问题及时报告监考教师。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影响他人考试、擅离考场、将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在答卷上标记其他信息、夹带、抄袭、递条、使用通讯设备、使用其他各种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代考、交换答卷,以及其他违纪作弊行为。
6.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凡不听劝阻、继续答题或有抄袭、对答案者,一律视为作弊行为。
7.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高声交谈,不得再进考场。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终院统一考试日程安排
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