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级本科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6-18浏览:

上体院院字〔2013〕35号

各二级学院、处(室)、竞校、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校等学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和《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国防教育、学生军训的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级本科生军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一)指导思想

高等学校本科生军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需求,围绕着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军训工作。

(二)军训目的

通过组织大学生军事训练与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观念,增强学生组织性和纪律性,培养吃苦耐劳和艰苦朴素的作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及机构编制

(一)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军事训练的组织领导,保证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协调军训的各项工作。

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晓峰

副组长:杨庆生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丽娜 王 青 王继红 王 强 冯 彦 刘 勇 李汶凯

李 蔚 施 铭 唐建华 徐 烈 黄永芳 焦振伦 程 华

熊 静 潘 勤 霍圣录

领导小组下设军训办公室。

主任:王 强(兼)

成员:金龙法 章 辉 赵金华 周哲仪

(二)军训团编制

军训期间,所有参与军训的2012年级本科生编入军训团,并按学生性别和所属二级学院、专业,以及学生人数组建营、连、排、班。

军训团下设团部、政治部、后勤处,具体职责如下:

团 部:负责组织实施军训训练和行政管理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随训教师工作考评、宣传和文体活动。

后勤处:负责军训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军训团人员配置安排:

团 长:(由承训部队派遣)

政 委:杨庆生

政治部主任:施铭

后勤处处长:黄永芳

军训团下设4个营(2个男兵营和2个女兵营)8个连,营长、参谋长、连长由承训部队选派担任,教导员分别由唐建华、徐烈、王丽娜、熊静担任;指导员由曹智超、王晓云、王艳、邵寅强、种法鹏、赵文越、陈莉莉、张丽萍担任。

三、军训工作安排

(一)参训对象:975人。其中,2012年级本科生956人,补训学生19人。男生577人,女生398人。

(二)参训学生每人配发迷彩服一套、迷彩汗衫一件、军帽一顶、解放鞋一双、白手套一副,随训教师每人配发军官服一套,服装发放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2012年6月17日前,各项军训准备工作就绪。院有关领导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6月22日中午接承训部队到校,下午举行“欢迎承训部队到我院实施学生军训欢迎会”,参加人员由学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领导及随训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五)6月23日上午在综合馆举行军训动员大会,7月3日上午进行军训会操表演,7月4日—5日进行军事理论复习、考试、游泳。

四、军训科目及内容

严格按照《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为主要内容,统一安排教学和训练计划,由承训部队和聘请同济大学军事理论教研室主任张国清副教授实施教学训练。

(一)队列(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分队部队队列动作);

(二)战术(单兵战术动作;直身前进,屈身前进,军体拳);

(三)军政理论教育(三大条令、军兵种知识、战争特点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任务教育);

(四)民防教育(消防逃生演练);

(五)宣传、文体活动(开展创三优活动,军训简报、文体活动、军民联欢)。

五、工作要求

针对参训学生多而且集中在院内训练,各有关部门必需高度重视、各司其责;带训干部和教师要在职到位;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训练中,要严格要求、科学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确保安全圆满完成军训任务。

(一)注意安全,严防事故。军训团领导和随训干部教师要高度重视军训工作中的安全稳定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全力支持。

(二)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让参训学生切实提高对军训目的的认识,虚心向解放军学习,学习部队的好思想、好作风、好传统。

(三)军训期间参训学生应当统一着装,所有参训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军训计划的时间执行。

(四)军训是高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所有参训同学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无故缺训三天以上者,取消其今年继续军训资格,并列入明年补训名单。因病不能正常参加军训的,必须持院医院及所在二级学院证明,交随训教师并提前报送军训团部(武保处)备案,视实际情况安排。不参加军训和军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经补训及格后再发毕业文凭。

六、保障落实

(一)承训部队官兵休息室、会议室及生活用品由后勤保障中心和武保处共同负责。

(二)训练场地设立急救站,由院医院派两名医生担任负责参训官兵的医疗保健和疾病预防,配备专用车辆作为急救用车,校医院配备两间病房作为军训急救病房。

(三)军训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由武保处负责,包括军训场地等的落实及周边的安全。

望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及早做好宣传发动、物资保障等准备工作,确保今年军训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