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四期学员初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6-25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传承“身心一统、徳技相长、文理兼修、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凝练办学特色,全面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根据《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建设方案》和《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学员遴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蕴瑞学苑四期学员初选工作。

一、参选年级

2012级本科在读学生。

二、参选条件

初选工作以学生自愿报名为基础,结合二级学院推荐实施选拔。报名参选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相关条件可优先入选。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潜力和实践能力;

3、大学一年级期间学分绩点排名原则上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前20%,在学习和实践方面有良好表现。

(二)优先条件

1、中共党员;

2、已入选上海市“选苗育苗”工程或我院青年学生“十、百、千”培养工程;

3、曾获得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市级和国家级奖学金;

4、曾参加校级以上科创比赛或获得校级以上科研立项;

5、曾参加校级以上社会实践获得表彰。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名参选。

三、名额分配(初选名额上限)

序号

二级学院

名额

1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30

2

乒乓球学院

2

3

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

11

4

武术学院

5

5

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

12

6

运动科学学院

10

7

经济管理学院

10

合 计

80

四、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8日(周一)。

五、工作要求

(一)初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实施,所有报名者均向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出申请并提交报名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应在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中广泛宣传初选工作事宜,引导学生根据参选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报名参选。

(三)各二级学院应告知并引导学生认真填写《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和《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个人发展规划》。

(四)各二级学院应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参选资质及其提交的《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于2013年7月8日前汇总所有报名学生的《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和《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个人发展规划》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

蕴瑞学苑工作指导委员会将根据初选情况,于201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组织入选学生进行复试选拔。

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

2、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个人发展规划

附件至易班校级平台或校园信息平台下载

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