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办字〔2013〕4号
关于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院“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中秋节放假三天:
9月
19日
(星期四)至21日(星期六)。
9月
22日
(星期日)正常上班,执行
9月
20日
(星期五)的教学安排。
国庆节放假七天:
10月
1日
(星期二)至7日(星期一)。
9月
29日
(星期日)正常上班,执行
10月
4日
(星期五)的教学安排;
10月
12日
(星期六)正常上班,执行
10月
7日
(星期一)的教学安排。
二、学生工作、武保、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强化安全生产、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校园稳定。
三、后管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竞校等部门可根据通知精神,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自行调整节日放假安排。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