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自查工作的通知
防止和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是今年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之一。为贯彻落实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时间和范围
自查时间:各二级党组织自查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组织部抽查从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
自查范围:各二级党组织对2015年以来下属党支部新发展的党员进行全覆盖检查;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职组织员队伍对我校2015年以来新发展党员,按每年30%-4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二、自查内容
检查重点主要是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同时还应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是否坚持政治标准、程序是否完备规范,是否开展定期检查通报和处理等(具体清单附后)。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自查筹备和启动工作,组织专门人员,细化工作安排,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工作。各单位将自查工作方案(包括自查人员名单、具体工作安排、时间节点等)于9月28日(周五)前报组织部备案。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开展抽查工作,请各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2.各二级党组织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含开展自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于10月28日(周五)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丁志刚 电话:65508256
上海体育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1日
自查内容清单
1.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如伪造入党材料、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讨论记录和表决结果、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
2.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如将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人员,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以及将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3.是否存在近亲繁殖问题,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将不符合党员条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近亲属违规发展为党员。
4.是否存在人情党员问题,主要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说情打招呼,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搞利益交换等。
5.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坚持政治标准,程序是否完备规范。如,入党申请和思想汇报是否敷衍应对,谈心谈话制度是否落实(至少两次谈心谈话),政治审查是否严肃认真,预备党员入党宣誓是否及时举行等。
6.各级党委是否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定期检查通报,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是否进行严肃处理,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发现的来信来访问题是否认真核实并严肃处理(对2015年以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发现的来信来访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7.建议检查的主要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谈心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政审材料、培训证书、基层党委预审情况、入党和转正时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大会记录及表决情况、党委会审批材料等。若个别年度发展的党员因毕业等原因,大部分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发展材料已转出,则按照相应比例主要检查支部大会记录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