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学生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日期:2021-11-29浏览:

 

上海体育学院学生参加2022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最大程度落实我校学生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市医保局、市教委部署要求及沪医保中心〔202198号、沪医保规〔202111号文等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在本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高职学生

 

(二)在本校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

 

(三)在本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港澳台学生(含本研)

 

(四)在本校接受全日制预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备注:因学籍变动目前在籍不在校的学生,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本人。

 

二、缴费金额、时间及方法

 

(一)缴费金额:2022年度缴费金额为220/人。

 

(二)缴费时间:20211129日(周一)16:001206日(周一) 16:00

 

(三)缴费方法

 

1. 采取扫码上海体育学院“校园安心付”程序,进入“安心付”后选择“待缴费项目—医疗保险费”进行缴费。

 

2.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如遇网上缴费失败等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校园安心付电话400-028-1024或缴费系统电话65506306孙老师。

 

三、保障年度

 

20220101-20221231

 

四、注意事项

 

(一)本着“自觉自愿、自己受益”的原则,为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学生发生疾病或意外伤害后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护及费用保障,建议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应积极参保。

 

20220101日起,我校大学生持医保就医凭证(包括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及相关凭证(符合就诊医疗机构规定的、与上述实体凭证同等效力的各类电子凭证)),可在校内医疗机构、本市医保定点校外医院就诊。按市医保政策规定,校内医疗机构自付比例为20%;校外医疗机构不再需要转诊手续和先垫付资金,医保保障仍按本市医保规定执行

 

(二)为便于我校参保学生办理社保卡和就医记录册,学校将联系相关单位集中进校办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部分已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无需重复参保。

 

五、2022年城乡居保待遇

 

(一)门急诊及住院待遇仍按上海市医保政策执行。

 

(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一致。

 

(三)相关重点提示

 

1. 根据市大学生医保管理规定,凡2021126日前未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学,将不能被纳入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不享受校内、外医保待遇。

 

2. 2021年度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可继续至校门诊部报销,截止日期为20220630日。

 

3. 20220101日起,参保学生门急诊就医时统一持社会保障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等医保就医凭证,按市医保政策直接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的费用。

 

4. 急诊就医,未携带社会保障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等医保就医凭证的,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保经办机构的具体联系地址及电话可通过随申办APP查询,也可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咨询。

 

5. 20220101日起,参保学生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持社会保障卡等医保凭证,按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办理入院登记,出院(出观)时,持医保凭证,按上述待遇标准直接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的费用,无需到校门诊部开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

 

六、其他

 

具体事宜咨询,学生可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或校门诊部。

 

 

 

校门诊部

 

学研工部

 

202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