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国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日期:2021-07-21浏览:

上体院干字〔20218

关于郑国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郑国华同志任上海体育学院休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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