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单项奖励暂行办法
上体院院字〔2003〕177号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条款,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项目
本科教学单项奖励暂定4项:课堂教学标兵,多媒体教学奖,双语教学奖,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奖项评定和奖励办法
(一) 课堂教学标兵评定和奖励
1.评选范围:当年达到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2.评选时间:每年下半年。
3.评选名额:10名以内。
4.评选程序:各系根据教师上半年的任课情况,提前两个月推荐候选教师(全院按专任教师20:1控制推荐名额),教务处对推荐教师组织专家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问卷调查,检查教案和上半年试卷,审议“说课”报告(“说课”指教师讲授该门课程的总体思考);教务处综合专家和学生意见提出当年课堂教学标兵名单,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5.奖励办法:
(1) 发给奖金和院级证书;
(2) 作为当年考核重要指标。
(二) 多媒体教学奖评定和奖励办法
1.评选范围:当年达到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2.评选时间:每年上半年。
3.评选名额:名额不限。奖励设两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酌情设特等奖。
4.评选程序:教师个人报名,系初审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听课并听取学生意见;教务处综合专家和学生意见;提出多媒体教学获奖教师名单,报分管院长批准。
5.奖励办法:
(1) 发给奖金和教务处证书;
(2) 作为当年考核参考指标。
(三) 双语教学奖评定和奖励办法
1.评选范围:当年达到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2.评选时间:每年下半年。
3.评选名额:名额不限。奖励设两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酌情设特等奖。
4.评选程序:教师个人报名,系初审推荐,教务处按双语教学规定审核资格;对符合双语教学基本要求者教务处组织专家听课并听取学生意见;教务处综合专家和学生意见,提出双语教学获奖教师名单,报分管院长批准。
5.奖励办法:
(1) 发给奖金和教务处证书;
(2) 作为当年考核参考指标。
(四) 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定和奖励办法
1.评选范围:当年担任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
2.评选时间:每年上半年。
3.评选名额:名额不限。
4.评选程序:教务处按学生数30:1下达应届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指标,各系按下达指标推荐优秀毕业论文,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论文进行复审,评出当年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教务处按照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指导的论文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或当年指导的论文有两篇以上(含两篇)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条件,提出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并向教师和学生所在系通报,在征求系主任意见后确定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5.奖励办法:发给奖金并由教务处通报表扬。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