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教字〔2017〕11号
上海体育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以立德树人为中心,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完善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学工作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所有校内本科专业都应配备一名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本专业高级职称教师担任,为专业核心课程的主讲教师,鼓励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领导兼任专业负责人。凡领导兼任专业负责人的可配备一名兼职专业秘书,协助专业负责人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第二条 专业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主持制定本专业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牵头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审定课程教学大纲及选用教材,统筹专业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估工作,在中乒院、各二级学院指导下使用专业建设经费。
第三条 专业负责人应协助做好本专业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技能标准制定和测试等,引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第四条 专业负责人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四年。中乒院、各二级学院负责对专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学校在聘期结束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再次参与专业负责人的竞聘。
第五条 专业负责人和专业秘书考核合格者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可适当减免当年教学工作量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六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立即解聘并取消相应待遇。
(一)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者。
(二)治学态度不严谨,学术上弄虚作假者。
(三)本职工作完成较差,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四)因本人责任,给学校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重大损失者。
(五)师德不合格,受到学校行政处分者。
(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海体育学院
二0一七年六月二日
上海体育学院
专业负责人工作任务书
专 业 名 称:
所 属 学 院:
申请人姓名:
职 称:
20 年 月 日填
填 写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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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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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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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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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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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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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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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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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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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情况、主要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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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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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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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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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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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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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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